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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及申请材料盖章说明

发布时间:2019-05-7 编辑:上海财经大学春华秋韵就业网 浏览:loading...

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办法.jpg

申请办法及政策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5号).doc

一、        申请截止时间6月14日

二、        申请材料校内审核盖章流程

第一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点击就业网右上角校内用户(或学校门户-就业系统)登录就业系统,进入户籍资格审核模块,勾选需要盖章的申请材料。该步骤需要注意以下3点:

1、请仔细核对就业系统户籍资格审核页面的本人基本信息、学籍信息、去向信息,若信息有误,请在就业系统-生源信息核对-生源信息勘误中及时勘误更改。

2《个人信息表》上需要填写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请按就业系统户籍资格审核页面上显示的信息填写(就业系统户籍资格审核页面上已列明“个人信息表应填专业名称”与“个人信息表应填专业代码”)。若发现就业系统信息有误,请及时在就业系统中发起生源信息勘误(具体操作见第1点),待就业办审核通过后再点击提交户籍资格审核申请。

3《个人信息表》的内容必须与用人单位处打印的《办理户籍申请表》上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步, 带好各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按第三点所列材料审核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并签字盖章。

第三步, 带好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中心一楼一站式服务大厅)签字盖章。请一次性带齐所有经过初审的材料,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校审核盖章。材料不完整,校就业指导中心将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学校审核及盖章情况表

申请材料

材料初审

学校审核

个人信息表

个人信息表中的学习成绩评定一栏初审如下:

本科生——学院签字盖章后至教务处盖章

研究生——学院签字盖章后,带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研究生培养办(研究生院楼103)盖章,原件用于申请上海户口,复印件交研究生培养办存档

校就业指导中心

签字盖章

成绩单(最高学历阶段)

本科成绩(按学期排列)——教务处盖章

研究生成绩(体现研究生期间所有成绩)——研究生院盖章

外语等级证书

(验原件)

学院辅导员签字盖章

校就业指导中心

签字盖章

计算机等级证书

(验原件)

研究生——免于提交

研究生无需提交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请在《个人信息表》的计算机等级证书栏填上“毕业研究生”

本科生——学院辅导员签字盖章

校就业指导中心

签字盖章

最高学历阶段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证书

(验原件,仅限申请办法材料中所列获奖证书,其他获奖证书不予盖章)

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须由双方学校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说明

1、“挑战杯”获奖证书——校团委(弘毅楼103)签字盖章

2、“互联网+”获奖证书——校创业学院(创业中心205)签字盖章

3、数学建模——数学学院(红瓦楼803)签字盖章

4、英语竞赛——外国语学院(红瓦楼423办公室,朱老师,每周一、三下午13:30-16:00)签字盖章

校就业指导中心

签字盖章

最高学历阶段荣誉证书

验原件,仅限申请办法材料中所列荣誉证书,其他荣誉证书不予盖章)

1、“优秀毕业生”——校学生处(研究生在弘毅楼115;本科生在弘毅楼213)签字盖章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团委(弘毅楼103)签字盖章

校就业指导中心

签字盖章

专利证书及专利相关论文材料

(验原件)

学院及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弘毅楼207林老师处)

校就业指导中心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