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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赴高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 编辑:上海财经大学春华秋韵就业网 浏览:loading...

青岛市崂山区赴高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补充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崂山区赴高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范围及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2020年应届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列入2020年1月2日发布的赴高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范围。选聘录用人员住房补贴等政策按有关文件执行。

符合条件人员可于2020年4月10日前,按照《青岛市崂山区赴高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青岛市崂山区赴高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京津地区报名邮箱:laoshanxuanpin1@163.com,江浙地区报名邮箱:laoshanxuanpin2@163.com,西安市报名邮箱:laoshanxuanpin3@163.com,山东省内报名邮箱:laoshanxuanpin4@163.com)。邮件名称严格按照“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命名,并在邮件名称后注明为“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

附件:青岛市崂山区赴高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组织部

               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